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具体步骤。
⒈要核准数字,查明原因。
⒉调整账薄,做到账实相符。
⒊经批准,进行帐务处理。
一、财产物资盘盈的核算
财产物资、货币资金的保管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计量不准等原因发生实物数额大于账面余额的情况盘盈。
二、流动资产盘亏或毁损的帐务处理。
各项财产物资由于管理不善,非常损失等原因造成的盘亏和毁损。
盘亏的要求:
1. 定额内盘亏应增加“管理费用”。
2. 由于责任人事故造成的盘亏应由责任人赔偿,记入“其他应收账款”。
3. 由于非常损失应放在“营业外支出”。
三、坏帐损失的财务处理
坏帐损失是指应收而收不会的款项。编制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