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5日,盟市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审核内容包括:
1、《考生审核表》上考生自然信息是否正确,考生所填成绩是否正确,考生是否完成专业计划课程要求。若考生自然信息有误,查看审核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后,确属报名时录入错误的,填写《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考生自然信息更正表》,随时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0471—3261714—805),由信息中心负责更改。
2、盟市考办负责打印《毕业生档案》表,并通知考生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中的相关内容。注意:考生自然信息有误的一定要等信息中心更改后再打印。
3、盟市考办负责做好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证书原件审核;论文答辩成绩审核工作。
4、有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盟市考办审核证书原件,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记录证书编号,填写免考申请表,并于16日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四处。
5、有转考课程的考生,盟市考办根据转考考生数据库,查询核实考生所填信息并填写转考生统计表,并于16日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四处。
6、高职高专试点院校的毕业生,校考课成绩由考生自己填写,盟市考办依照院校提供的成绩数据进行核对。
7、盟市考办给初审通过的毕业生档案表盖章。
8、12月20日,盟市携带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包括毕业审核表、考生档案表、专科毕业证复印件、申请免考考生证书复印件、考生自然信息修改证明材料原件)到自治区考试中心报到,进行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