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112 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 总学分:66 启用时间:2015年10月调整
序号 |
课程代码及名称 |
学分 |
考试方式 |
备注 |
使用教材 |
作者 |
出版社 |
版本 |
1 | 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笔试 | 必考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钱淦荣 罗正凯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5年版 |
2 |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笔试 | 必考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刘瑞复 李毅红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08年版 |
3 | 04729大学语文 | 4 | 笔试 | 必考 | 大学语文 | 徐中玉 陶型传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2006年版 |
4 | 05677法理学 | 7 | 笔试 | 必考 | 法理学 | 周旺生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7年版 |
5 | 05679宪法学 | 4 | 笔试 | 必考 | 宪法学 | 胡锦光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2年版 |
6 | 00223中国法制史 | 5 | 笔试 | 必考 | 中国法制史 | 王立民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8年版 |
7 | 00245刑法学 | 7 | 笔试 | 必考 | 刑法学 | 张明楷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6年版 |
8 | 00242民法学 | 7 | 笔试 | 必考 | 民法学 | 郭明瑞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1年版 |
9 | 00260刑事诉讼法学 | 4 | 笔试 | 必考 | 刑事诉讼法学 | 王国枢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5年版 |
10 | 00243民事诉讼法学 | 5 | 笔试 | 必考 | 民事诉讼法学 | 江 伟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1年版 |
11 | 00261行政法学 | 5 | 笔试 | 必考 | 行政法学 | 湛中乐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2年版 |
12 | 00244经济法概论 | 6 | 笔试 | 必考 | 经济法概论 | 张守文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9年版 |
13 | 00247国际法 | 6 | 笔试 | 必考 | 国际法 | 黄 瑶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7年版 |
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 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 则如下: 1.已合格“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民族理论与民族 政策”中任意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可顶替“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只合格其中一门课程,可顶替“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2.已合格“大学语文(本)”或“大学语文(专)”,可顶替“大学语文”课程。3.已合格“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公)”课程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 4.已合格“中国司法制度”、“法学基础理论”、“婚姻法”、“民法”、“法理学(一)”、“宪法学(一)”、 “刑事诉讼法”、“刑法”、“公证律师制度”,可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 5.已合格“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可顶替“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