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述题
1、阐述国家干预旅游发展的必要性?
旅游业和旅游产品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一个国家的旅游政策目标不可能仅靠旅游企业的自身行为去实现。国家干预旅游发展是必要的。
(1)矛盾协调的需要。旅游业涉及范围很广,旅游业构成具有综合性使得很多方面的矛盾不能自动解决,只能由政府干预才有可能得到解决,特别是在整个目的地的协调开发和协调营销方面更是如此。
(2)形象塑造的需要。政府的介入和决策意义在于对国家或地区旅游形象的树立,这一点并非旅游企业力所能及。
(3)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公共产品是一个旅游目的地总体旅游产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些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都需要由政府提供。
(4)环境保护的需要。政府有必要对旅游业进行干预,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5)行业规范的需要。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防止不公平竞争方面,政府有责任对旅游业加以管束。(6)社会安定的需要。政府有必要采取措施规范社会行为,否则不良现象会泛滥并危及社会健康。
2、阐述国家政府介入旅游业发展的手段?
一般而言,政府干预旅游发展的主要具体手段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需求管理手段,一类是供给管理手段。需求管理手段:
(1)目的地宣传与促销。
(2)为来访游客提供信息服务。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为来访游客提供便利,以丰富其经历。第二,影响和控制游客的流向和流量,以防止交通拥挤和某些局部地区的人满为患。第三,影响来访游客的行为,以维护当地的旅游资源和避免不可接受的文化冲突。
(3)通过控制价格去影响需求。这种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两大方面。
(4)控制游客流入量。供给管理手段:(1)控制土地用途。这是控制旅游供给的最基本手段。各国政府大都有城市规划立法。通过制定土地区划以及采取强制性征购方法是政府推动旅游开发工作的常用手段。(2)对建筑物进行管制。这一手段常用以配合用地控制。管制的内容包括建筑物的规模、高度、形状和颜色以及停车场的安排。停车场的安排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3) 市场管制。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和法规对旅游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管制和规范。(4)实行特别征税。有些国家或地区对来访旅游者征收旅游税。(5)投资鼓励政策。大致分为三类:同减小投资额有关的优惠政策;同减小经营成本有关的优惠政策;同保证投资安全有关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