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简述机关文件归档范围的主要内容。
答:关文件归档范围的主要内容有: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重要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团队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其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如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编制分类方案时,需要做哪些调查研究工作?
答:需要调查研究:
(1)机关的组织情况,包括内部机构的数量、层次、职能分工、办公地点等等;
(2)机关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性质内容、主要和次要的业务活动等等;
(3)机关的文件情况,包括常用文种、文件数量、利用频率、与其他机关的行文关系以及文件的来源、价值、归档范围、文书工作情况等等。
8.简述机关之间的行文规则?
答:(1)党委和政府的各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相互行文。
(2)党委和政府的各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3)向上级机关的请示,一般应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报送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可用“抄报”形式。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5)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请示,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应当抄送受文单位的另一上级机关。
(7)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8)经批准在报刊上全文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应当视为正式公文依照执行,可不再另外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