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际性犯罪控制对策
偷越国边境犯罪的特点:1、内外勾结偷渡活动集团化;
2、主犯盘踞国外偷渡活动智能化;
3、外籍“蛇头”入境组织偷渡活动国际化;
4、偷渡方式多样化。
偷渡犯罪的国内控制对策:
1、提高法定刑,增强刑罚力度;
2、实施主附刑绝对并罚制;
3、规定了法人犯罪,扩大了刑罚的适用范围;
4、严惩境外黑社会犯罪,严加防范境外黑社会的渗透活动。
我国现阶段洗钱犯罪的形态:
(一)传统型洗钱犯罪
1、利用货币兑换走私处境;
2、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转移非法所得;
3、携带毒资入境洗钱;
4、利用出口贸易转换赃款;
5、内外勾结转移赃款;
6、利用服务型行业掩护洗钱活动。
(二)现代型洗钱犯罪
1、境内洗钱;
2、境外洗钱。
洗钱犯罪的国际预防对策:
1、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大惩罚力度;
2、赋予司法机关惩处洗钱犯罪的专项权力;
3、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
4、建立专门执法机构;
5、加强国际警务合作。
跨国有组织犯罪教育以下特征:
1、组织形式稳定;
2、经济领域垄断性;
3、犯罪活动智能化;
4、犯罪空间国际性。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境内渗透型;
2、境内发展型;
3、内外勾结型;
4、境外延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