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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新编国际商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二_第3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6月17日]  【

  三、判断题(10%)

  1、某公司分别向美、英、德和法四国的四家公司发回承诺信函。在此情况下,该公司的承诺什么时候生效?

  答:这要分为两种情况。一、该公司向美、英和法国的公司以书信或电报所作出承诺时,承诺一旦投递即宣告生效,这是“投邮主义”;二、向德国公司的承诺则要到邮件到达时才能生效,这是“到达主义”。公约采用的也是“到达主义”。

  2、C公司诉P公司案:P向 C发出要约,并规定承诺必须用特殊方式,采用其他方式是无效的。而C用信的方式承诺。C的承诺有效吗?

  答:没有作出有效的承诺,因为没有用特殊的方式承诺。

  3、某公司在一份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广告,意思是如果有人能够解决该公司的一个技术问题,将提供10万美元奖金。该公司的这则广告是否构成要约?

  答:是的。因为只要有人能够解决该公司在广告中列出的技术问题即构成承诺,这样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宣告成立,这时该公司就必须支付10万美元。世界各国的法律均承认,悬赏广告可以构成要约。

  4、在下列情况下,均发生错误,那么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呢?

  (1)某人在计算商品价格时发生错误;(2)某人认为一古玩价值为10万美元,实际上只值1,000美元,估计失误;(3)某公司同意为另外一家公司在三个月内完成一项工程,但是实际上延长四个月后才完工;(4)某人在阅读邮购说明书时,错误地理解了产品的用途,因此购买了他并不需要的产品;(5)某人错误地把借贷认为是捐赠;(6)某人要购买5号电池却错选了6号电池,而营业员明明知道他错选电池,却并没有明确指出;(7)某公司想要购买小麦,而合同对方则想要出售大麦;(8)某公司打算将自己的一套文字处理设备转让给另外一家公司,但是在合同订立前不久,该文字材料设备已经被盗,双方均不知道。

  答:前四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后四种情况下,合同则是无效的。

  因为第一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错误;第二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在判断上出现偏差;第三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对自身履行合同的能力的错误估计;第四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的理解失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上述四种情况均属于一方当事人的错误,即单方错误,不能使合同无效。

  后面四种情况实质上都是某个错误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根本就没有达成真正的协议,这样合同当然无效。

  因为第五种情况是合同性质上发生错误;第六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是有误会的;第七种情况是双在确定合同标的时发生错误;第八种情况是双方在合同标的物的存在与否问题上发生共同错误。

  5、我方在报价时以FOB价发出报价单,但是对方要求我方以CIF价重报。那么FOB报价是否仍然有效?

  答:无效。因为对方的要求实际上是一种还盘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原报价将无效。

  四、概念题(30%)

  1、严格责任

  答: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只要产品有缺陷,致使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则不论卖主与消费者之间有无合同关系,也不论卖主在制造或销售产品过程中是否有过失,卖主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禁令

  答:指由法院发出禁令,强制执行合同规定的某项消极的规定,即由法院判令被告不许做某种行为。这是英美衡平法上的救济办法,在下列情况下,法院才发出禁令:(1)采取一般损害赔偿的救济办法不足以补偿债权人所受到的损失;(2)禁令必须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3、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答:其主要区别是:(1)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付款人则不以银行为限,例如还有企业等。(2)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则不限于见票即付。

  4、公约规定的卖方权利担保义务

  答:公约有两条规定:(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2)卖方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5、直接的合同关系

  答:它是指产品制造商就其产品所发生的损害,对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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