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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治安管理学》专项复习模拟试题:名词解释_第3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11月25日]  【

  参考答案、名词解释

  1.治安:现代意义上的广义的治安,即一般所说的社会治安,指在阶级社会中符合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并由其法律所规范的一种社会秩序。现代意义上的狭义的治安,就是治安行政管理,也就是国家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所进行的各种行政管理活动。

  2.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3.治安管理组织:是指由社会成员个体和群体依照合法规则组成的,得到公众承认甚至行政认可的,可以依法调控自身和其他社会群体行为的,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共同目标的社会群体的总称。

  4.公安派出所:是由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并派驻基层社区的,承担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打击犯罪、为民服务等多种职能的,在整个公共安全系统中具有广泛基础性作用的基层警务实体。

  5.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是中国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组织的一种,是依据村(居)民自治法律建立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社区治安的群众自治性安全防范组织。

  6.治安管理手段:是指国家的治安管理主体为了实现治安管理目标,达到维护社会治安的目的,依法对社会治安秩序实行控制管理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7.治安行政许可:是指治安管理主体根据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特定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治安管理相对人从事法律一般禁止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治安管理措施。

  8.治安行政规划:也称治安行政计划,是指治安管理主体为了实现治安管理目标而事先制定的总体方案,是对治安管理目标及实现治安管理目标的途径、步骤、方法、手段、对策等所作的设计和规定。

  9.治安行政教育:是指治安管理主体凭借国家治安管理权,根据治安管理的需要,依法以说服、批评、责令等方式要求治安管理相对人遵守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服从管理,履行治安法律义务,改正违法行为而采取的治安管理手段。

  10.治安检查:是指治安管理主体为了掌握治安管理相对人遵守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情况,防范、发现违法犯罪嫌疑和安全隐患,依法对场所、人员、物品、证件等进行了解、观察、审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

  11.治安调查:是指治安管理主体为了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状况,获取专门信息,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考察、了解所采取的措施。

  12.治安行政处罚:是指法定的治安管理主体或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治安管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予以治安行政制裁的措施。

  13.治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剥夺其短期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

  14.治安行政强制:是指治安管理主体为了实现治安管理目的,依法对治安管理对象的人身或财物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治安行政强制执行和即时强制。

  15.治安强制执行:是指治安管理主体为了实现治安管理目的,依法迫使不履行治安管理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采取的行为。

  16.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该义务又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治安管理主体依法请他人代替法定义务人履行义务,再又法定义务人负担费用的一种治安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7.执行罚:又称强制金,是指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该义务又不能由他人代替履行,治安管理主体通过对不履行义务人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治安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8.即时强制:是指治安管理主体在遇有重大自然灾害或者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或者公民利益的情况下,依照法定职权直接立即采取的治安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19.治安教育:也可称为治安防范教育,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之一,是为争取公众配合、舆论关注、社会支持而对治安管理相对人和公众进行的,以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普及性社会传播活动。

  20.安全检查:是治安管理措施的一种,是运用科学的手段、方式和方法,依法审视、查看、检验各种场所、人员、物品及其相关方面,以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治安管理行为和活动。

  21.秘密控制:是治安管理基本措施之一,是依法物建和使用治安耳目、依法动员公众参与,对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人员、场所、行为进行相应监视、控制的一种治安管理行为和过程。

  22.治安耳目:是公安机关物建、使用的秘密力量的一种,是为收集难以公开收集的特殊治安信息、实施公开管理无法替代的特殊控制而建立的,专门用于治安管理领域的一种秘密控制力量。

  23.治安整顿:又称“专项治理”或者“专项斗争”,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之一,是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对集中警力和其他社会力量,在一段时间内对某些区域出现的、相对突出的某些治安问题,依法进行综合治理的一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工作过程。

  24.巡警勤务:广义巡警勤务是指巡警为了维护城市的社会治安秩序,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而依法进行巡逻值勤的各项组织活动的总称。它是巡警工作的基本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巡逻值勤的组织、实施以及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工作内容。狭义巡逻勤务:是指警察在一定路段或者区域的来回巡视查看。

  25.盘查: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和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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