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选士制度:就是朝廷在州、郡设立大、小中正官,由他们负责考察士人的家世和德才表现,据此将士人评定为九个品级,然后逐级上报,最后吏部选择前三个品级者授予官职的选士制度,又称九品官人法。
三舍法:是按学生学业水平实行分舍教学,按学生平时操行及月、岁等考试成绩决定升舍的教学管理办法。
积分制:月考优等积1分。一年10次月考累积8分以上者作为升舍的重要依据。
苏湖教法:胡瑷在苏州、湖州教学时,实行分斋教学,全面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成绩卓著名闻天下。分斋教学法也被称为“苏湖教法”。
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
教授治校:即让教授为评议会的多数,“议决立法方面的事”,让教授中的学长“分任行政方面的事”,让教授主任“分任教务”等等。
学衔制:是根据高等学校教师所担任的教学工作及其专业水平授予的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