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一.术语解释
1. 判断所得来源地:是确定该项所得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依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以是否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为依据,同时要遵循税务机关征管便利的原则
2.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l年的个人。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4.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5.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单项选择题
1.C 2.D 3.B 4.D 5.B
三、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BCD 4.ABCD 5.ABC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错 2.错 3.对 4.错 5.对
五、简答题
1.答:
(1)实行分类课征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课征制度主要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把个人应税所得划分成11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和适用不同的税率。这样做,可以简化纳税手续,加强税收征管,从源泉上控制税款。
(2)多种税率形式并用。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率上实行多种税率形式并用,即根据不同的应税所得分别实行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其他应税所得实行比例税率。通过多种税率形式实现对个人收入差距的合理调节。
(3)多种费用扣除方式并用。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征收时按分类所得税制的要求,就不同应税所得采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方式。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式有定额扣除.定率扣除.限定据实扣除和据实扣除等多种方式,另外对消极所得采取不扣除费用的方式。
(4)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申报方式并用。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方式上,分别实行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两种方法。对可以在应税所得的支付环节扣缴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对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 万元以上的;实行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方法。这样的规定既便于税收征管,又有利于控制税款的流失。
2.答:
(1)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分配公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个人之间收入差距正在不断扩大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悬殊,而这种差距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经济转轨时期体制不完善造成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本着公平税负的原则,能够把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转化为国家所有,这在客观上有利于缓和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同时,由于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等方面做出的相关规定,既不会不会挫伤高收入者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积极性,又可以维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2) 为国家建设筹集建设资金。尽管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还比较低,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个人所得税制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将会逐步增长,其聚财功能也必将上升到重要地位。
(3) 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交往的发展。税收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工具。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应该行使这个权力。开征个人所得税,对在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及我国在外工作人员征税,是我国根据对等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表现,这不仅起到维护国家主权.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作用,还可以防止我国经济利益外溢。
3.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对于专利权,许多国家只将提供他人使用取得的所得,列入特许权使用费,而将转让专利权所得列为资本利得税的征税对象。我国由于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将个人提供和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都列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即版权,是作者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个人提供或转让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诀窍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自行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需注意的是,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六、计算题
1.答案:应纳税所得额=120000×(1-20%)=96000元
扣除限额=96000×30%=28800元
应纳税额=(96000-25000)×40%-7000=21400元
2. (1)应纳税所得额=5 800-2 000=3 800(元)
(2)应纳税额=3 800×15%-l25=445(元)
3. 应纳税额=20000×(1-20%)×20%×(1-30%)=2240元
4. 70000×(1-20%)×20%=11200元)
(3800-800)×20%=600(元)
20000×(1-20%)×20%=3200(元)
补税=3200-1500=1700(元)
共缴税:11200+600+1700=13500(元)
5. (1)稿酬应纳税额=150000×(1-20%)×20%×(1-30%)=16800元
(2)企业债券利息应纳税额=2100×20%=420元
(3)讲课费收入应纳税额=(2600-800)×20%=360元
(4)专利转让收入应纳税额=50,000×(1-20%)×20%=8000元
(5)省部级办法的奖金免税。
(6)12个月工作收入应纳税额={(6800-1600)×20%-375}×2+{(6800-2000)×15%-125}×10=7280元
张先生2008年度共纳税32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