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欧盟市场
(1)欧盟市场的人口环境。欧盟的人口和经济活动集中于欧盟的中心地区以及成员国的首都和中心城市。在进入欧盟市场时,外国企业的主要目标是占领城市市场。
(2)欧盟市场的经济环境。欧盟成员国的经济差异相当大。从产业结构来看,欧盟富裕地区大多以新兴产业、高科技及高附加值产业为主,而贫穷衰落地区或者以农业为主,或者以衰落的“夕阳产业”、低附加值产业为主。
(3)欧盟市场的社会文化环境。欧盟在一体化进程中注重文化的多样性。1957年的罗马条约和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都有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内容。欧盟的职责范围中即有改善对欧盟各国人民的历史文化的传播和了解。
(4)欧盟市场的自然环境。欧盟制定了10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指南:
A)最小限度的使用不可再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则是:明智和节约的使用这些不可再生资源。
B)在再生能力的限制范围内使用可再生资源。
C)在环境方面,合理的使用和管理有害污染物质的废物。
D)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持和提高自然遗产资源的储量和质量。
E)保持和提高土壤和水资源的质量。
F)保持和提高历史文化资源的质量。
G)保持和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H)保护大气(防止全球气候变暖)。
I)提高环保意识,开展教育和培训。
J)在可持续发展决策中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如果要打开欧盟市场,绿色营销时有效的选择。
(5)欧盟市场的技术环境。欧盟技术标准化不仅是经济一体化的产物,也是推动经济一体化前进的重要因素,更被非欧盟国家认为是其对外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工具。
(6)欧盟市场的政治法律环境。欧盟的消费者保护法规包括消费者范围的厘定、欧盟消费者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广告制度、消费者教育制度等。欧盟消费者同盟成立于1962年,对消费者的保护由来已久。欧盟于1998年2月16日颁布了《消费者法》。欧盟对产品实行“强制性两年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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