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贷款审批责任制包括哪些及其概念和意义?
答:(一)审贷分离制
它是指授信业务的审批主体与发放主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制度。
实行审贷分离制的意义是:1、实行调查评估、审批、发放各环节的相分离,可以做到环环相扣、责任分明,达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目的,从程序上保证贷款审批、发放和管理的科学性。
2、实行审贷分离,可以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对贷款进行分析和评价。
3、实行审贷分离,有利于排除主观因素的影响,克服感性认识的片面性,使决策人员更理性地作出决策。
(二)贷款分级审批制
贷款分级审批制是指贷款人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报上级审批。
实行贷款分级审批对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贷款投放的经济效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发挥银行各级机构的优势,适应同业竞争的需要;
2、有利于实现贷款工作责、权、利的统一,调动基层行积极开展信贷业务,增加基层行的竞争能力;
3、有利于增强分、支行信贷人员的责任感,努力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经营水平;
4、有利于灵活地开展信贷业务,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集体审批制
十、 简述贷款第一责任人制的意义和目的?
答:1、有利于增强各级信贷人员的责任感,有利于促使各级信贷员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做好信贷工作,从而有力的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2、有利于提高信贷经营管理水平。
十一、 贷款第一责任人制与行长负责制的关系?
答:贷款第一责任人制是指对某笔贷款业务失误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认定,而贷款管理中的行长负责制是指行长应对本行的整体信贷工作负总责,包括贷款原则的确定、投向的选择、制度的完善、贷款管理思路的确定等。两者层次不同,范围不同。
对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而言,第一责任人制和行长负责制缺一不可,二者不能相互替代,不能只强调其一、不能因为坚持行长负责制就不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也不能只追究贷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而免除行长的责任。同时,贷款第一责任人制与行长负责制是相辅相成的,前者是对后者的补充,后者是前者的促进和根本保证。
十二、 简述建立离职审机制的目的?
答:1、准确评价离岗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水平。
2、为后续工作指明方向
3、改进信贷管理
4、建立离职审计制,有利于防止在任领导的短期行为,有利于防止贷款管理人员中出现的不正之风,有利于银行的谨慎、稳健经营,有利于银行的长远利益和稳定发展。
十三、 改善信贷资产质量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1、组织保证,加强领导;
2、确定清收任务,加强考核
3、抓重点清收行
4、抓重点清收户
5、加强信贷管理
十四、 试述逃废银行债务的方式和特征,以及如何加强对银行债权的管理?
(一) 逃废银行债务的方式:
1、 分立重组 2、对外投资 3、强行租赁 4、擅自处理抵押财产
(二)逃废银行债务的特征:
1、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范围广、程度深。
2、逃废债务现象危害极大。
3、政府行为严重,个别地方政府参与企业逃废债务,逃废债务行为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或默许,这类不正当的政府行为危害性极大。
(三)银行加强债权管理的对策
1、大力宣传逃废银行债务的危害性,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
2、加强资产保全队伍建设。
3、银行要转变观念,主动帮助企业合理减轻财务负担。
4、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5、运用法律手段。
6、积极向上级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