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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章节习题及答案:公司法_第3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7月20日]  【

  三、简答题

  1.公司的特征

  2.公司法的特征。

  3.公司章程记载事项。

  4.公司资本“三原则”。

  5.公司债与公司股票的区别。

  6.公司解散的原因。

  7.清算组的职权。

  8.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9.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法定权利。

  10.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法定义务。

  11.简述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制。

  1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四、综合题

  1.

  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6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6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问题:

  (1)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4)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5)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

  五、名词解释。

  1.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法

  5.公司章程

  6.资本确定原则

  7.资本维持原则

  8.资本不变原则

  9.公司债

  10. 公司清算

  11.国有独资公司

  1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3.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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