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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法制史》章节试题及答案:第12章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7月5日]  【

自考《中国法制史》章节试题及答案:第12章

  第十二章 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名人点评

  问答题

  1、简述孟子的“仁政”法律思想。

  2、简述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参考答案:

  1、简述孟子的“仁政”法律思想。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以“仁”为核心的德治思想,提出了“省刑罚、薄税敛”、“制民之产”的“仁政”学说,主张“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孟子“仁政”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人生下来就有仁义礼智这些品质。孟子还提出了著名的“民贵君轻”的思想。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痛斥暴君为民贼、独夫,认为像夏桀、商纣这样一些暴君,人人得而诛之。他十分注意民心向背。他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些论点对后世产生很大的影响。在战国时期的“人治”与“法治”之争中,他坚持儒家的“人治”观点,主张“贤者在位”、“能者在职”、“惟仁者宜在高位”。

  2、简述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以儒学为理论基础,杂以阴阳学家、法家以及黄老学派的观点。他强调法制应当以理论思想的统一为基础。他提出以“三纲”作为立法基本原则,他说:“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这种阳尊阴卑的从属关系是封建社会的纲常,一切活动,包括立法、司法活动,都应当遵循纲常,并以阴阳学说论证,“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提倡“引经决狱”,即要求审理案件用儒家经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犯罪性质的理论依据,并按照经义的精神解释和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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