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份自考鞍山市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辽宁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目前辽宁省自学考试已全面实行网络化报名,考生可自行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中的“自学华课网校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实践环节、免课、转考、申请毕业等各个环节的申报操作。现将2017年10月份自考新生理论课报名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注册时间:6月21日至6月24日;
2.新生现场确认时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新生现场确认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4.理论课报考时间: 6月29日至7月8日;
5.实践环节报考时间:7月10日至7月13日;
6.联系电话:0412-2663009。
二、注意事项
1.老考生报名过程中如发现本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错误,可于7月13日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鞍山市招考办申请更改,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更正其他信息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
2.注册但未现场确认的新考生,在本期注册的信息将被取消。
3.考生报考课程后,需网上支付费用。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及时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情况。支付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课程,所支付的报考费用一律不退。
4.停考过渡阶段的专业,将不再接纳新生报名。
5.护理学(专科)限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2年以上(含2年)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报考;
护理学(本科)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
药学(本科)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
公安管理(本科)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考委[1996]6号文件);
中药学(本科)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等)的技术人员也可报考。
6.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学华课网校上服务平台下载打印《2017年10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准考证》。
7.具体报考事项考生可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中“自考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place=1305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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