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笔迹审核中,初步认定个别考生通过的考试课程笔迹不一致,疑似替考(名单详见附件)。
对认定无异议的考生将替考科目重考后,替考一科延期一年毕业。
对认定有异议的考生到省自考办做笔迹复核,笔迹复核最后经司法部门鉴定,如果笔迹经过复核鉴定仍为替考,则考生须交纳司法部门笔迹鉴定费用(以发票为准,约1200-2000元之间),并依照《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33号令)中第九条,给予考生停考3年或延迟3年毕业的处理;如果笔迹经过司法部门复核鉴定排除替考,将通知本人,并补发毕业证书。
申请笔迹复核的考生须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吉林省自考办(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85号,北方市场南门教育宾馆旁)做笔迹复核;笔迹复核时间:2014年7月12日-7月13日,8月23日;联系电话:0431-84658704。
吉林省自考办
201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