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学校、有关助学组织: 根据近期全国考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开考专业和课程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全国考委文件(考委【2011】5号)规定,自本文件公布之日起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执行新的全国统一考试计划,按原计划考试合格的课程有效;物流管理专业(本科)从2016年下半年起按新计划办理毕业。 2.根据全国考委文件(考委【2012】4号)规定,自2016年起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执行新的全国统一考试计划,原考试合格课程有效;从2016年下半年起按新计划办理毕业。 3.吉考委字【2013】13号文件开考的电算会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调整为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不变。 4.根据全国考办文件(考委【2014】3号)规定,自2015年10月起,专科公共政治理论课中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改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原课程与新课程可以相互替代,原课程考试合格的考生不考新课程。 5.根据全国考办文件(考委[2014]5号),对外经济管理概论(00053)、金融市场学(00077)、涉外经济法(00099)、外经贸经营与管理(00101)、国际企业管理(00148)、政府、政策与经济学(00937)、企业定价(00180)7门课程自2016年起不再安排全国统一考试并不提供统考试题;届时将改为省内自行命题。 6.根据全国考办“鼓励多元主考”的要求,对于同一个专业有多个主考学校的,按实践环节和论文区分考生的主考学校。 7.高起本专业,按专业计划设置,无专科学历的考生可以考完全部规定课程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对于已经具有专科学历的考生,只须考完其中本科段的课程即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此类专业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8.自学考试的专业有两种开考形式,即面向社会开考和受部门委托开考。面向社会开考即由考生自由选择报考,面向委托部门开考专业省考委受行业部门委托,只接待委托部门系统内考生,不接待系统外考生报考。 附:调整专业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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