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自考办《关于停考专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及吉考办字【2014】28号《关于组织停考专业学业考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经省考办研究决定,对停考专业(见附件二)尚未考完全部课程的考生(医学类专业除外),由吉林省奈亚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组织参加停考专业部分课程的统一考试。本次停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在2014年10月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
现将此次停考专业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报名报考时间:
停考专业专业课(综合一、综合二、综合三)注册报名报考时间定于9月15日至21日 (周六、周日正常办公),9月22日至10月15日开通网络学习过程并进行过程性考评和过程考核。
停考专业公共课将于11月17日至12月17日申请积分累积。
二、注册报考条件、地点和办法:
按原考试计划规定,专业课三门或少于三门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报考停考专业相关课程。
申请报考停考专业专业课的考生,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申请报考停考专业公共课的考生,当次考试没有及格的,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由考生本人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累积分。
三、收费标准:
停考专业的专业课程每科次收费500元,参加专业课过程学习的考生申请公共课积分累积不另行收费。
附件一:关于停考专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