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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办批准,自今年十月份起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中新增加治安管理等九个专业,并且增加的专业实行注册制管理,由主考学校学习服务中心接待新生并组织学习过程,凡参加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现将新专业开考课程表及原有专业补充课程发给你们,新开考专业考试课程请与《关于公布2013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考办字[2013]9号文件)合并执行,望各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和报考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3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充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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