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2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7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考试课程预安排表》(附件1)、《2017年江西省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考试课程预安排表》(附件2)和《2017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教材调整目录》(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此计划安排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起,《新闻评论写作》等45门课程使用新版或修订教材(具体见附件3);其他课程教材与2016年相同,如教材临时变更,我院另行通知。
二、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4]6号)、《关于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考委[2014]7号)及省自考委《关于我省停考工程测量技术等10个自考专业的通知》(赣自考[2015]7号)等文件规定,2017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安排相关理论课程考试。
三、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4号)规定,2017年10月起不再安排该专业相关课程考试。
四、2017年10月起,江西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科、江西省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试点不接纳新生报考,凡未毕业的老考生可继续按原规定报考。
五、本通知下发后,如有变动,以我院对外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