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月8-10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2015年12月21日,省教育考试院召开了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各市考办分管领导、考务负责同志共30余人参加会议。
省教育考试院在会上通报了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自学考试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并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级考办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认真做好2016年1月份自学考试组织工作。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要强调考试安全,打造“平安自考”;三是要加强考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四是要做好应急预案,及时沟通反馈。
会上,我省还就新修订的监考工作程序,以及考场情况记录卡、笔迹采集卡、考生条形码等新增考务材料进行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