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2自考《混凝土及砌体结构》考试原则
1. 考试标准
本课程考试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专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全部考题的作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作答情况。
2. 考试依据和范围
本课程考试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05 年1月颁布的《混凝土及砌体结构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教材(程文瀼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2版)为考试范围。
3. 考试内容
本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到章。其中,重点章节为第四、五、七、十三章,考核分数约为60%;次重点章节为第二、三、九、十、十一、十二、十四章,考核分数约为35%;一般章节为第一、六、八章,考核分数约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