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9日—21日举行。为满足部分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需求,省教育考试院决定为尚未报名的考生提供一次补报名的机会。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起止时间为3月2日至6日。凡属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公安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相关规定报考。
具体报名办法是:
(一)社会考生网上报考者,即日起可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完成网上报考,然后在3月2日—6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首次参考者凭身份证或军官证,老考生凭考籍证)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现场报考者,可在3月2日—6日内直接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一次性完成报考与确认事宜。
(二)助学班的考生统一由主考院校或助学机构集体办理报考手续。
(三)凡是毕业论文、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考核的课程,考生在完成报考后,必须按照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并向主考院校缴纳考核费。
(四)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考者在网上签订)。
(五)有关开考专业、课程安排、教材等事项,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或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咨询。
(六)考试前一周内,考生凭报名报考回执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首次报考的新生加领考籍证。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只在网上提交了报名信息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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