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2年4月全国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3-15日举行。我省此次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满足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需求,省教育考试院决定提供一次补报名的机会,补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定于3月1日至5日进行
根据全国考办的统一安排,2012年4月全国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3-15日举行。我省此次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满足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需求,省教育考试院决定提供一次补报名的机会,补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定于3月1日至5日进行。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属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公安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相关规定报考。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方式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含委托开考专业)和面向助学班开考两种形式,全省现有开考专业220个,其中面向社会开考公共专业86个,面向助学班开考应用型专业134个,具体开考专业情况考生可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询或到各级自考管理部门和主考学校咨询。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一)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3月1日起既可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考,然后在3月1-5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直接办理报考确认手续。
(二)选择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即日起可到具备自考助学资格的150所社会助学机构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报考由所属高校或助学机构集中统一办理。
(三)报考毕业论文、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考生,完成报考后,必须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交主考学校。
(四)报名时,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近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或不具备自考助学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通过声称考试包过、考前给答案等虚假承诺,假冒主考学校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活动,严重影响了自学考试声誉,扰乱了正常的自考助学秩序,严重误导学生及家长,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应当到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或具备资质的社会助学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尤其是需要报名参加自考助学班的考生,报名前务必要认真核实助学机构的办学资质,详细了解办学情况,谨慎办理报名缴费手续,防止受骗上当。在报名时如有疑问,可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主考学校联系咨询,也可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询。如发现非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行为线索,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附件: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