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时间
新生入籍时间:
8月23日至27日9:00至17:00
网上报考时间:
8月23日10:00至30日17:00
二、报名报考方式
1.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到市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新生报名(入籍)手续,并现场采集信息。新生入籍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为必填)。联系电话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如因考生填写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报考由考生本人负责。
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科专业、本科专业,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3时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
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加、删减、更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
(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0月16、17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话0731-82233191,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65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
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自2019年起,除不再办理毕业证书的专业及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附件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附件2
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
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附件3
六、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说明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主考学校在籍考生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
2.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3.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4.考生报考实践环节课程、毕业环节课程,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标准收取考核费。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1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2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考生参加实践课程考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考学校要求的证件。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附件4
七、实操设计类课程考试有关事项说明
1.我省开考的听力(00593)等课程属于技能要求较高、又不适合采用纸笔方式考试的实操设计类课程。该类课程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中备注或说明为“实践环节”的课程,二是经主考学校论证并经我院审核认定确实不适合采用传统纸笔方式考试的课程。
2.实操设计类课程考试原则上一年安排两次,分别为1月和7月第二个周六和周日。拟参加1月考试的考生可在上一年12月10日前与主考学校联系报考事宜。拟参加7月考试的考生可在当年5月30日前与主考学校联系报考事宜。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八、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
九、收费标准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
2.2021年下半年前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选择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2021年下半年起停考专业见附件5
4.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要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不得违反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要求,在外省组织生源。
5.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
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附件6
附件:
1.湖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
2.湖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
4.湖南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
6.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含长沙市各县市区)(2021年版)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