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新增艺术设计(专科)等8个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及助学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 (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广泛征求意见、相关学科专家调研论证、组织专家会审,我省决定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 (专科)、产品设计(专升本)、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环境设计(专升本)、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专升本)、小学教育(专科、专升本)等8个专业。现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 (专科)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基本规范》的标准和要求,我省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科)等8个专业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规定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考核合格 ,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可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参照我省自学考试现行报考条件;报考我省自学考试艺术类本科层次专业,专科及以上前置学历信息(含学信网相关学籍信息)须为艺术设计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等专业。
三、考试时间及报名: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4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原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艺术设计(专本连读)、视觉传达设计(专本连读)、环境设计(专本连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本连读)等专业在籍考生未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按照新旧专业课程对接表(详见附件3),转到相应新专业继续报考,符合新专业毕业要求的 ,可申请办理新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科)、产品设计(专升本)、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环境设计(专升本)、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专升本)、小学教育(专科、专升本 )等8个专业均面向学校多元开考。
艺术类6个专业系我省曾经开考的专业,凡举办过相关专业的主考学校均可按规定程序开展2022年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工作。
小学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专科、专升本)同时面向学校开考,首批主考学校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凡普通高职专科已开设、或普通本科已开设且有学位授予权限的主考学校,均可申请新增开展小学教育专科或专升本专业的社会助学。主考学校须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考委[2010]1号)第十二条规定,且按规定程序完成新增主考专业相关工作。
六、艺术设计(专科)、产品设计(专升本)、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环境设计(专升本)、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专升本)等6个专业的课程具有应用性、实践性、操作性 强等特点,经课改学校专家组织论证后公布新开考专业的理论课、实践考核、毕业考核课程大纲和推荐选用教材。
七、专业计划中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为确保我省新专业计划平稳顺利过渡,各主考学校按公布的新课程组织实践考核,原艺术类等相关专业的技能考核课程一律不再组织考核。开办含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专业的主考学校,须按照考核大纲的要求,具备相应技能考核、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教学设施、实验实训条件、考核环境、师资团队。
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s://ce.hbut.edu.cn/info/1053/19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