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通知单查询
各市(行署)招考办按报考数据编排考场,不打印考试通知单。省招考办完成数据汇总后,于考试前10天将考试通知单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时,考生进入考场只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
二、准考证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均须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按现行收费办法执行。2004年10月以后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首次报名办理,执行新考生的收费办法。准考证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个人办理准考证事宜。
三、考籍工作安排
1、免考、本科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5日——3月10日(周六、日不休息)到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本科资格审查事宜,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须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
2、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高职(高专)院校的资格审查(仅审查资格不办理免考)工作,将由学校在自考新生报名时间到受理其报名的招考办办理。各市(地)招考办要做好此项工作,并提供业务指导。
3、2013年上半年高职(高专)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我办只审查报名资格,不办理免考事宜。免考事宜待办理自考毕业证书时,凭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办理。
4、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各市(地)招考办在详细核对外省转入考生信息后,登记“外省转入合档明细表”,交省自考办考籍科统一办理。省办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3月10日(周六、日不休息)。
5、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3年上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将在5月份自学考试公布成绩后另行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办理毕业手续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发放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