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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入口7月1日已开通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7月2日]  【

河北省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入口7月1日已开通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公告》中,明确指出了河北省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时间7月1日至6日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

  (未注册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毕业。)

  现场注册时间:7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

  第二步:考生网上申请毕业(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申请时间:7月1日至6日(8:00--22:00)。

  第三步: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办理时间:7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7月7日8:30--11:30)。

  第四步:查看毕业电子比对结果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公布时间:7月12日17:00。

  二、考生办理毕业受理时所需提交材料

  自2013年上半年开始,网上申请毕业时,在线查验“前置学历”后向考生反馈结果。考生应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在受理时一并提交。考生所提交的各种材料将在毕业审定期间审批,凡提供伪造材料、材料有涂改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本次不予毕业。

  1、在线认定通过的“前置学历”

  办理毕业时需提交“前置学历”复印件一份。

  2、在线未通过认定的“前置学历”

  办理业务时需提交“前置学历”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以及有效期满足业务办理时间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可通过“学信网”查询。

  以上证明材料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考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3、“前置学历”证书遗失

  需提交“前置学历”证书原件的考生,如“前置学历”证书原件丢失,需提交《学历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推迟毕业记录,但作弊课程不属于本次申请毕业专业

  考生使用同一准考证号报考多个自学考试专业,有推迟毕业记录,但作弊课程不属于本次申请毕业专业,由考生提交申请,经市自考办初审并造册上报,经省自考办审批通过后方可毕业。

  三、考生办理毕业入口

点击进入>>>2018年10月河北自考毕业申报入口

  附件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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