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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上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考核通知

来源: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17日]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上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考核通知

  各位考生: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相关考核要求及通知全部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及自学考试——通知公告)进行公布,请大家及时查看“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切实按照进度做好相关工作。

  本次实践环节考核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提交考核材料,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限不提交者,过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取得此次该科成绩。我校对接收到的考核材料情况及时在网上或QQ群进行公示,请注意查看。

  一、《05165中国区域经济发展》、《05037区域分析与规划》、《05162区域可持续发展》三门课程的考核

  1.考生提交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考核科目固定的格式要求打印或书写(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实践考核中相关考核要求),请一定认真阅读考核要求及格式要求,再进行考核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如不按要求提交,影响其考核成绩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实践课程考核材料提交后只作一次性审阅,不及格者不再给第二次补交机会,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准备,如期完成。

  二、《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的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在考前7日左右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参加考试,考试范围可参照我院网站公布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考核题纲(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实践考核)。

  三、毕业论文(06999)的相关要求

  1.毕业论文一定按《校继字【2017】6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规章制度)要求的指定格式和要求完成,封皮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通畅。

  2.考生通过指定的指导教师邮箱在规定时间向指导教师提交初稿(电子稿件名称统一格式:准考证号-姓名-论文题目)并接受指导(指导教师安排见附件),在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后尽快修改稿件并回复(通常修改论文次数不少于三次)。如考生出现与指导教师沟通不畅等情况请及时通过电话向我院自考工作人员反馈情况,我们也会通过群把指导教师反馈情况反馈给大家。因考生本人没有按“考核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初稿、修改稿件、反馈情况的不予办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论文的考核。

  特别提示:加指导教师时注明自己姓名、准考证号,通过电话与指导教师沟通要注意礼貌,不要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打扰老师,不要谈及与论文指导无关话题。

  3.考生提交毕业论文时一定要明确注明是否申请学士学位,对申请学位的考生我校将重点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并最终获得毕业论文学位成绩。

  4.申请学位考生论文定稿前需要自行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专用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vttcj)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注意检测时检测范围要全部勾选,检测内容包含从封皮、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全部内容,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规章制度--《〔2017〕9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相关要求(试行)》),重复率即总相似比控制在30%以内(不含30%)为合格。完成检测的学员下载PDF电子版论文检测报告,连同电子版论文定稿一起提交论文指导老师备查(考生自己也要把论文电子定稿及查重报告留存好,以备申请学位时用)。学校将统一复查每名学员的论文重复率,重复率不合格考生不能安排毕业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需到指定现场答辩,答辩的时间、地点等安排请关注本网站2019年3月初“答辩通知”,安排答辩后不到场参加答辩者此次答辩成绩为0,且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6.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需按答辩通知规定的交稿时间把毕业论文纸制定稿(左侧两钉装订)一式三份及检测报告(右上手写签名)一份邮寄到继续教育学院。

  收件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于老师

  详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4室

  联系电话:0335—8076091(如遇放假也可通过QQ群进行咨询)

  7.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等行为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链接http://xwb.hee.gov.cn/detail/24647/286.html)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邮寄的材料,要提前邮寄,一律通过顺丰速递邮寄,不接收到付邮件及其它形式的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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