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业务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上半年我省自考免考业务公告如下: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华课网校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申请免考。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考信息系统”选择报考点,并由本人到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获取登录密码后再申请。
考生需要关注的时间点
1.现场注册时间
5月27日-6月1日
(8:30-11:30,14:00-17:30)
2.网上申请时间
5月27日-6月1日
(8:00-22:00)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5月27日-6月1日
(8:30-11:30,14:00-17:30)
和6月2日(8:30--11:30)
4.网上支付时间
5月27日-6月2日
(8:00-22:00)
5.免考结果、成绩发布时间
结果发布时间:
6月15日17:00
成绩公布时间:
6月24日17:00
二、考生免考注意事项
1.必须本人办理免考业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到现场确认之后方可支付,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3.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4.考生申请免考在线查验未通过的“等级证书”和“其他证书”,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另一份和原件一起存放并提交)。
5.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6.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1.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点做好考生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疏导分流和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2.考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报考点办理免考手续。
3.考生现场确认和提交材料时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报考点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