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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学院第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_第3页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2016年11月16日]  【

  《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规定: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参加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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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liujia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