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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分别于7月13日—14日和10月19日—20日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13年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开考专业等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促进我省自学考试健康发展
自学考试对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以及培养复合型人才都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院校要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拓展服务、确保质量”的思路,采取多种渠道、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宣传自学考试的特点与优势,做实做细自学考试的
咨询服务工作,切实做好生源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促进我省自学考试规模稳步发展,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做出贡献。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做好报名服务工作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规范管理。要按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报名程序和要求,应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立报名点,做好报名所需设施、用品的准备,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办理报名事宜;各报名点应张贴有关宣传资料、报名流程图、报名样表及填写说明等,指导考生报名,同时加强对考生进行考纪考风、诚信应考等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下属报名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
三、开考专业及考试日程
开考专业、课程及考试日程安排详见《2013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附件1),《2013年10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附件2)。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26日;现场确认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5月27日—6月5日。2013年10月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9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9月5日—9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好现场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事项(需参加助学的考生,可查询各自考助学机构的有关助学招生情况)。
2、现场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自己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若到其他确认点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新生需进行电子摄像、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全省自学考试报名点及联系信息(见附件3)。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条件、报考手续、收费标准以及报名程序等,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http://www.gzszk.com“。在”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详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各单位应遵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缩短报名时间。为了使考生的报考数据准确无误,网上只办理面向社会开考的课程报名工作;中学教育类的课程只能在贵州师范大学及其助学点进行报名,其数据汇总后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不接纳中学教育类的零散考生报名。
3、直属考点只能接受本助学点考生报名,武警训练基地考点只能接受现役武警官兵考生报名;否则,招生考试院将取消违反规定接受报名的考生的考试资格。
4、考生只能在一个报名点报名,否则,将由管理部门取消其报名数据,由此产生影响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信息采集与数据报送
2013年月7月考试的年度码为134.
2013年月10月考试的年度码为132
(一)现场报名时,需录入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和报考课程。凡无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进行图像采集,不能由他人代替报名。
(二)新老考生须根据《2013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2013年月10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提供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分别填写《首次报考报名表》或《课程报考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考生报考核对单,经考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生效。
(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报考数据上报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场编排,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考场编排完毕后即打印《考试通知单》发给报名点,由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
(四)各单位必须将2013年7月报名数据于6月7日前,2013年10月报名数据于9月17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
(五)各单位要按要求,准确、完整分别填写《2013年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区考点设置情况》(附件4)和《2013年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详细信息》(附件5),7月考试于2013年6月8日前,10月考试于2013年9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张洪滨(传真电话0851-5669329)。
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省招生考试院也将设立以下专门咨询电话并安排人员值守:0851—5952846、5952553、5665901(考务)0851—5952371、5664976(计划);0851—5666385(数据、网上报名);0851—5971680(助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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