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自学考试学位办理指南
一、时间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获得自考本科毕业1年内提出申请。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为:
(一)自考助学班考生及自考衔接班的考生:
1、学生提出申请时间:上半年5月1~25日
下半年11月1日~25日
2、衔接学校集中交学生学位申请材料至广西大学各学院时间:
上半年5月28日前
下半年11月28日前
3、各学院交初审材料至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时间:
上半年6月1日
下半年12月1日
4、各学院领取学位证及材料时间:
约上半年6月底
约下半年12月底
届时按学位委员会评审后另行通知
(二)社会考生:上半年5月1日~25日
下半年11月1日~25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交至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
学位证领取一般为7月初、1月初
二、受理对象:
1、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广西大学自考助学班毕业生
2、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在我校办理毕业的广西大学自考衔接班毕业生
3、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专业由我校主考的社会考生
说明:自考衔接生在普高本(专)科、高(中)职院校毕业后五年以上才办理自考毕业的,毕业手续由区内各地市考办受理,学位申请到该专业的主考院校办理。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已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并在毕业后1年内的有效时段申请。
(二)申请者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70.00分及以上。
(三)具体细节请参照《广西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四、材料准备
(一)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1)打印两份,并按要求填好表格。表中的“课程名称”及“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上的顺序照抄下来(含毕业论文及免考课程成绩),如表上的列数不足可自行增加。
(二)将以下1—4材料按顺序用大头针别好:
1、近期免冠蓝色标准照两寸一张(照片后请写上名字,装进小纸袋,纸袋上也要写名字)。
2、填写好的两份申请表,并把与以上照片同底的两张一寸照贴到申请表的贴照片处。
3、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5、此照片的数码文件(以“身份证号.jpg”命名)
说明:
送材料时需出具材料原件,以便查验(社会考生)。
集中报送材料的我校助考班学生和自考衔接生,因毕业信息和学位考试成绩均可查,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只用交复印件,原件由广西大学各级学院审核后退回给学生。所有资料复印件由广西大学各学院专人负责验证并签字盖学院章。
五、申办流程
(一)社会考生直接将材料报送到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由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负责材料审核,证书办理及发放。
(二)本校自考助学班、自考衔接班毕业生的学位申报:
1、自考助学班毕业生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将材料按 “四、材料准备” 要求准备好材料,送所在学院成教部。
2、自考衔接毕业生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按“四、材料准备”要求准备好材料,上交学校指定部门。
3、衔接学校统一收集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并按“四、材料准备”要求对照学生材料原件进行初审,根据《自学考试专业及授予学位名称对照表》(附件3)填写好《广西大学自考学位办理登记表》(附件2),审核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于规定时间将材料按登记表名单排好序,送广西大学衔接对应的学院成教部(含《广西大学自考学位办理登记表》XLS格式的电子文档、学生照片电子档文件夹)。
4、各学院专人负责审核本学院助考班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在学生学位申请表上签署院系意见,对照《自学考试专业及授予学位名称对照表》(附件3)填写好《广西大学自考学位办理登记表》(附件2),全部上报材料由专人负责审核完毕后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各学院专人负责复核衔接学校集中上报的申请材料:复核所有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在学生学位申请表上签署院系意见,在衔接学校上交的《广西大学自考学位办理登记表》复审人处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各学院把申请材料按登记表上的名单排好序,于规定时间一并送校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含《广西大学自考学位办理登记表》XLS格式的电子文档、学生照片电子档文件夹)。
6、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审核材料,盖章送审,学位委员会审批下文后,打印证书内页。通知各学院领回,由各学院拿到校办盖章(两份申请材料上盖广西大学红章,证书内页盖校学位委员会领导签字章和广西大学钢印章)。
7、各学院把申请材料送一份到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存档。另一份申请材料用大信封或档案袋封好加盖学院章封口(上、中、下三个),档案袋标注“某某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字样,与证书一并发给本学院助考班学生或衔接学校,由衔接学校发放给学生。
六、管理规定
学士学位申请者及有关单位在申请和审核学士学位的过程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消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