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考办,有关县自考办,有关高等学校自考办: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20号),并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2月26日起,撤销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校考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自学考试考点布局,决定撤销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城市职业学院以及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等4个自学考试高校考点,上述考点考生按照就近原则,转移到所在地自考办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高校考点继续作为自学考试报名点,协助所在地自考办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二、由于受到条件限制,崇左市及扶绥县均不组织实施特殊课程考试,崇左市属考生可选择到南宁市相关高校考点参加此类课程考试,有关高校自考办须协助做好相关考生特殊课程的报考及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
三、各有关单位要完善预案,及时向考生做好我区自学考试高校考点优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后勤保障,认真组织指导考生参加考试,确保2018年4月自学考试安全顺利实施。同时,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动我区自学考试“教考分离”工作,通过积极筹划和制定方案等方式,逐步实现我区自学考试全日制中学标准化考点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