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2011年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30周年。三十年来,自学考试取得了巨大成就,凝聚了一代又一代自学考试工作者的青春热血,凝结了广大基层自学考试管理团队的集体智慧。为增强广大自学考试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事业心,总结自学考试工作经验,促进我国自学考试事业持续发展,按照全国考办的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我省开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请按全国考办《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考委办函〔2011〕66号,附件1)的要求做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宣传发动、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参照考委办函〔2011〕66号文中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执行;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项工作优秀奖的评选项目和评选对象见附件2,评选条件参照考委办函〔2011〕66号文件执行,每个地级市考办、主考学校和助学组织最多可申报2个单项奖,其评选材料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材料同时上报。请各地级市考办(分配名额见附件3,含本地级市、市(县)两级自学考试办公室、所在市的助学组织、考点(考场)的名额)、各主考学校(每个主考学校最多可推荐2名先进工作者)填写并上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评选登记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评选登记表》、《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项工作优秀奖评选登记表》(附件4、5、6,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使用相同表格)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评结果汇总表》(附件7)。各地级市考办负责本地级市、市(县)两级自学考试办公室、所在市的助学组织、考点(考场)的初评工作,所有的评选材料于2011年9月15日前送达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部。我委将从推荐的对象中评选出35个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70名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和10个省单项工作优秀奖,并从中评选出11个先进集体和23名先进工作者报全国考办参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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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磊,谭菁菁,联系电话:020-38627861,020-38627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