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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1年下半年自考申办毕业手续的办法

来源:深圳招考网 [ 2011年12月13日 ] 【大 中 小】

申办毕业手续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主要程序:考生上网进行毕业预测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交毕业审定费→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毕业材料。具体为:

1、12月15~20日,自行上网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毕业预测、毕业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详见网上申请毕业登记流程图(附件二)。

2、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交所在单位填写“考生所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盖章),注意其他项目不要填写;到深圳发展银行交纳毕业证审定费30元。

3、12月16~20日,提交毕业生材料。

(1)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科: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审定费缴费票据第四联。

本科: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原有学历证书(专科或以上)以及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认证,详见附件);

④毕业证审定费缴费票据。

注:①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请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②申请以下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100701护理学(专科)、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

③申请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材料地点:

①柏泰培训中心总部:

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

乘车路线:八卦岭①站:310-315、K302、305、320、322、333、357、361、375、379、385;八卦岭②站:N6、7、11、59、79、102、107、111、209、212、213;劳动就业大厦或上林苑站:N17、24、69、207、218、222、352。

联系电话:82447181、82446464。

②柏泰培训中心宝安教学点

地址:宝安区25区创业二路人人乐商场六楼,观光电梯直上。

乘车路线:光大银行站:10、305、355、382、601、604、610、616、625、630、651、K651、654、716B线、789、797、866。宝民花园站:305、355、603、606、610、616、628、630、K651、651、654、704、716B线、789。

联系电话:29955441、29955442

(3)提交材料时间: 

办理

时间

12月16日

12月17日

12月18日

12月19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层次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本科

本科

独立办班专业

专业

会计

法律

学前教育

行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

护理学

英语

日语

计算机应用

工商企业管理

其他专科专业

会计

法律

英语

其他本科专业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为13:00—18:00)

注意: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自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考生如对本人个别课程是否符合毕业要求没有把握,应及时做好按广东省现行要求考齐所有课程的后备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仍须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4、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须自行前往省考试院办理。

学历证明受理时间: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

(点击此处下载全部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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