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学历层次 |
自考课 |
可免考课程 |
备注 |
专科 | 专科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1、办理免考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学历中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不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3、自学考试实习及毕业论文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4、已停考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5、原学历为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 |
专科 | 本科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加考课程 | |
研究生、本科 | 专科 本科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
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生 | 专科 本科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代码及名称相同的课程 |
凭证书免考课程一览表
申请免考证书 |
可免考自考课程 |
备注 |
中文、中文秘书专业(专、本科)毕业证 | 04729 大学语文 07489 应用写作 |
1、申请免考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08年后在广东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信息一致,则无需办理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2008年前取得证书者,可先上系统查询是否已有成绩,有则无需办理免考 |
日语专业(专、本科)毕业证 | 00840 第二外语(日语) | |
外语专业(专、本科)毕业证 | 00012 英语(一) 00015 英语(二) | |
西班牙外语水平考试(DELE)高级证书 | 00840 第二外语(日语) 00845 第二外语(英语) | |
剑桥商务英语(BEC)初级及以上证书(不包含A1级) | 00796 商务英语 | |
大学英语(CET)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成绩单 | 00012 英语(一) 00015 英语(二) 00794 综合英语(一) | |
大学英语(CET)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成绩单 | 00795 综合英语(二) |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 | 00012 英语(一) |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 | 00015 英语(二) |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合格证书 | 00795 综合英语(二)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02317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 |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0343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 | 04732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02277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
重要提醒:2008年后在广东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信息一致,则无需办理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但目前有部分考生因个人信息不一致或者拥有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导致成绩无法合并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如需办理毕业申请须及时办理免考手续,免考手续办理请查看:http://www.gzzk.cn/bszn/zik/201505/t20150519_2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