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金融(专科)等18个专业停考的通知
各市(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自学考试金融(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新闻学(基础科段)、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专科)、兽医(专科)、经济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政治学(独立本科段)、数学(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等18个专业开考以来,为相关部门、行业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目前上述专业的考生人数急剧减少,为适应人才培养的新形势,亟待对开考专业进行调整。在广泛征求专家、主考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停考金融(专科)等18个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停止新生报名,已取得考籍的考生尚未毕业者,过渡一年,2018年上半年不再安排原专业考试课程。
二、已取得考籍的考生仍继续学习者,按照相应顶替关系继续参加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
(一)有相近专业的,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按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二)没有相近专业的,原报考专业课程(公共课程除外)合格门数过半者可参加通用课程(见附表一)的考试,通用课程成绩合格者可顶替原报考专业任何一门课程(一门顶一门),符合毕业条件者按原报考专业申请毕业。原报考专业课程(公共课程除外)合格门数尚未过半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已合格成绩按照一门顶一门的方式顶替新专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按转入专业办理毕业证书。
三、2021年上半年起不再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请考生做好过渡期的考试安排。
四、通用课程仅限停考专业,不分专业层次,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考试。
附件一:通用课程及课程代码表
附件二:停考专业顶替表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