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停考自学考试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等5个专业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 1号)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涉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等5个专业予以停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独立本科段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藏语言文学专业和专科段汉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的新考生报名注册。
二、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停考过渡期,已取得以上专业考籍但尚未毕业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本专业课程考试并申请办理本专业毕业证。
三、自2026年起,以上5个专业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包括实践性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同时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我省现行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并申请毕业,原专业合格课程不作废。
请结合文件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稳妥做好停考过渡相关工作。
附件: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anseea.cn/html/zxks/tzgg/7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