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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重庆渝北区自考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通知

来源: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 2015年12月17日 ] 【大 中 小】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关于2015年12月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5]13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渝北区2015年12月办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专科毕业:所考专业的课程(含实践)全部合格。

  2、本科毕业:(1)所考专业的课程(含实践)和论文答辩全部合格。(2)必须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通过学历认证或已在学信网上电子注册。

  3、准考证前四位为“0113”的考生在渝北区申请办理。

  二、办理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共15天)。渝北区龙发街29号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303室自考科。

  三、毕业审核

  (一)审核流程。1、打印《考籍证明单》。2、审核材料。3、课程审核,校对信息,签字确认。4、缴纳毕业审定费。5、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二)材料审核。

  1、原件审核:(1)身份证,(2)准考证,(3)如现场打印的《考籍查询单》中的合格课程或论文成绩记载不全,还应提供无记载的课程合格证书或论文成绩原件。(4)申请本科毕业的提供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5)申请本科毕业的提供专科及以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材料收取。考生上交的材料均以A4纸型复印,并严格按如下公布项目、顺序及要求整理准备,不作装订。

  (1)渝北区自考毕业初审材料封面(www.ybzkb.com“资料下载”中下载,请如实准确填写)

  (2)准考证和身份证(正面同页纵向复印)

  (3)学历证书(限本科申请)

  (4)考籍查询单(初审时现场打印)

  (5)考籍查询单中无记载的合格课程证书或论文成绩复印件。

  (6)学历证书(限本科申请,请在此件右上方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和申请的专业名称)。

  (7)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责编:liujia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