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办理2020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细则(试行)》(渝考办发〔2020〕1号),现将2020年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报
(一)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19日15:00。
(二)方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或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http://zk.cqksy.cn),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鼓励考生网上申报。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毕业专业及初审主考学校。
2.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3.提交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自我鉴定。
4.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编号。此证书编号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图片及学信网可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考虑到受疫情防控影响,凡未提交考籍变更和课程免考申请的考生,可在本次毕业证办理申报期间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但考生须到主考学校现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主考学校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交纳毕业审定费,交费标准按市物价、财政局(渝价〔2002〕408号)执行。考生交费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未完成交费的考生申报无效。
二、初审
(一)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19日15:00。
(二)责任主体:初审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主要审核考生考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审核考生所有合格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考核等是否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考生自我鉴定是否符合实际,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等。初审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协助主考学校做好毕业申请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相关数据处理。
(三)方式:初审工作与考生申报同期进行,对网上提交的申请采用网上初审,到现场提交的申请现场受理。考生一经申报,主考学校应尽快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准确明了注明驳回原因,必要时与考生电话沟通。主考学校要配足与初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及时受理,准确处置。
三、集中会审
(一)时间:2020年6月22日—6月30日。
(二)责任主体:集中会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主责,各主考学校与市教育考试院共同完成本校考生的毕业申请会审。集中会审主要对考生考籍、考试成绩、衔接课程、免考情况、前置学历、考试笔迹一致性等进行审核。
(三)方式:集中会审采用现场方式进行。由市教育考试院搭建集中会审工作场地,组建主考学校审查组、考籍更正审核组、前置学历审查组、免试组、衔接课程审查组、笔迹审查组、系统组等六个工作小组。集中会审具体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通过集中会审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申请电子注册。未通过集中会审的考生,由主考学校通知考生,并说明原因,其所交费用退回原交费账号。
四、毕业证书发放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打印制作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主考学校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工作。主考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发放方式,确保证书发放及时准确无误,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须归档妥善保存。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今年九月将增加一次毕业证书办理,具体工作我院将另行通知。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