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自学考试对办理本科接考手续有何规定?
接考手续是指对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者参加自学考试本科考试的学历资格认定。
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北京市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北京市应用技术考试毕业生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学习,不需办理接考手续,直接接考。
2.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且接考方式为直接接考的自考本科专业,考生将不需再办理接考手续,具体本科专业列表如下:
财务管理、教育技术学、汽车服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方向)、护理学、采购与供应管理、经济学、文化产业、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能源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学前教育、广告学、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动画、计算机通信工程、安全工程、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中国书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考生可不办理接考手续,但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前置学历,方能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资格。本条规定情况之外的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办理接考手续,接考手续须于本科毕业申报前办妥。
七、补录课程
在毕业申报过程中,对申报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自己手中的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以下为成绩补录流程:
考生进入自考申报系统的成绩显示页面后,缺少考试成绩的课程名称会显示为红色,点击红色课程名称即可进入成绩补录界面。成绩显示界面见下图。
以补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为例,在上述界面中点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进入成绩补录界面。补录界面见下图。
在上述补录界面中:
1.“成绩类别”。“成绩类别”有三个选项,分别为“考试成绩”、“免考成绩”、“转入成绩”,考生按照自己手中成绩的类型进行选择。
2.“成绩类别证明编号”。如果补录的是“免考成绩”或者“转入成绩”还需将成绩单上的成绩证明编号填写到相应文本框中,如果是“考试成绩”则不必填写此项。
3.“考试时间”。按照成绩单上的时间如实选择即可
4.“成绩”。按照成绩单上的成绩如实填写即可。
八、特殊课程说明
1. 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4学分)、大学语文(6学分)、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大学语文(全国)等旧课程均可顶替现在的大学语文(4学分、课程代码04729)。
2. 按北京市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专业计划课程调整后,现执行期调整的课程只能与上一执行期衔接,即A=B,B=C,A≠C。但个别课程形式上出现了C(名称、代码调整),但实质上C和B是一样的(教材、大纲、学分不变),这样的课程应和A有顶替关系。目前这种课共9门:
① 操作系统=操作系统(一)可替代A课程
② 数据结构=数据结构(一)可替代A课程
③ 离散数学=离散数学(一)可替代A课程
④ 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一)可替代A课程
⑤ 数据库原理=数据库原理(一)可替代A课程
⑥ 法理学=法理学(一) 可替代A课程
⑦ 宪法学=宪法学(一) 可替代A课程
⑧ 金融法=金融法(一) 可替代A课程
⑨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一)可替代A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