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北京 >> 考试计划 >> 文章内容

排行热点

北京2012年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科)实践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 2012年7月10日 ] 【大 中 小】

请参加201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科)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注意,在参加考核时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二、凭自学考试准考证入场考试。凡丢失准考证者请提前到区(县)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没有准考证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且后果自负。
    三、为加强管理,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签到,不签到者成绩被认定为“缺考”。
    四、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按考试要求(包括格式、路径等)保存考试结果。如不按要求保存将会影响考试成绩,后果自负。 

附件:1、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考核安排

          2、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考核安排

          3、数据结构(实践)考核安排

          4、C++程序设计(实践)考核安排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

责编:smile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