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金融管理等专业规范热点问题的解答
1.商务管理、金融管理(本科)专业,新过渡期计划要求为70学分,比原考试计划增加了学分,今后需要补足学分,是吗?
是的。
2.商务管理、金融管理(本科)2个专业的论文和毕业的新计划执行时间和旧计划截止时间?论文和毕业申请条件是否有变化?
论文:2018年12月最后一次执行旧计划,且与新旧计划并行,都可申请论文。2019年6月起按照新过渡期计划执行,学分为70。
毕业: 2019年6月最后一次执行旧计划,且与新旧计划并行,都可申请毕业。2019年12月起按照新过渡期计划执行,学分为70。
3.商务管理、金融管理(本科)计划调整后,学位申请条件是否有变化?学位申请时的考试计划如何执行?
学位申请条件不变,但是毕业条件有变,学位申请以毕业时的计划为准。
4.商务管理(本科)专业2017年12月已经毕业,但是有N门课程未达到65分,N门课程已经不安排考试,需要申请学位,怎么办?在考N门课程期间,是否要按照新计划增加一门课程考试补足学分?
如果成绩未达到65的课程已经不再安排考试,可以在新过渡期的计划里任意选择课程参加考试,达到65分申请学位。如果是2019年6月(含)以前按旧计划毕业的考生,可以不加考新课程补足70学分。
5. 5月份商务管理(本科)的论文刚刚答辩完毕,还未申请毕业,人大的学位要求成绩达到65分,但是有N门没有达到65分,今后学分增加了,是不是需要考新的课程补足学分?
这要取决最后的毕业时间,如果在2019年6月(含)以前按旧计划毕业的考生,不需要加考新课程补足学分,逾期则需要补足70学分。
6.商务管理、金融管理(本科),以前换过专业课,可以以旧课顶替新课成绩,之前通过的核心课程,现在的核心课都可以算成绩和学分是吗?
原执行期通过的课程与现行过渡期通过的课程成绩、学分都有效。
7.金融管理、商务管理的改革文件,没有看到本科的过渡期是多久,只有财经大学的金融学本科和专科的过渡期,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本科、专科的过渡期是怎样 ?
按照专业规范要求,今后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将归并到金融管理(专科)和金融学(专升本)、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和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因此不存在过渡期。目前文件中所说的过渡期计划,是指新的专业考试计划发布之前,因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证书课程停考,而实行的课程替代过渡,并不是专业停考过渡。
8.金融管理和商务管理(专科)、(本科)现在的过渡阶段开考课程就是以后新专业金融学和工商管理的课程吗?过渡阶段未能毕业的话,原专业中以前考过的课程与新专业是怎样的顶替,一门顶一门吗?
今后金融管理和商务管理都规范为金融管理(专科)和金融学(专升本)、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和工商管理(专升本)了。现在的过渡期计划只是解决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毕业的问题,今后和新专业的课程如何顶替,需等新的金融管理(专科)和金融学(专升本)、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和工商管理(专升本)计划出来后才能定。
9.部分本科专业名称规范为“专升本”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是否有“专升本”?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层次仍然为“本科”,不是“专升本”。
10.部分本科专业何时启用新专业名称?在自考哪些业务中使用?
部分本科专业自2018年6月起,将在毕业证、学位证上启用新专业名称,其他业务诸如考试计划查询、报考、办理考籍等业务中,依然使用旧专业名称。
11. 北京金融管理专业由原来的金融管理(本科)专业改成金融学(专升本)专业,管理学位改成经济学学位,其他省份是否也按照北京的政策改?新政策是不是从18年以后申请毕业就可以按照新的专业金融管理改?
北京金融管理(本科)专业自2018年6月起,毕业证书就将使用新的专业名称。外省是否按照此政策执行,请咨询外省自考办。
12.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本科)新过渡期里有“线性代数”、“概论论与数理统计”2门课程,在其他专业里已经通过了“高等数学二”,是否可以替代这2门课程。
可以替代。
13.去年12月已经申请论文,如果顺利申请毕业和学位,学历证书是金融管理专业还是金融学专业?学位证书会是管理学学位还是经济学学位?
学历是金融学,学位是经济学。
14.金融管理(本科)专业还有N门没有考,现在的政策是在替换的金融学的核心课程里 随便 选N门 相同学分的就行是吗?选课有限制吗?是一对一选课吗?
没有限制,最后达到不少于12门课程、70学分即可。
15. 商务管理(本科)段的课程,⑴要申请学位,是否每门的成绩仍然是65分(含65)以上呢?⑵商务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有4门课程不一样,如果 想转金融管理,是否需要重新考试那4门金融的课程;⑶假如课程都通过了,但是没有专科毕业证,能否申请本科毕业和学位证书,如果不能申请,等有了专科毕业证之后,还需要从新考学分到70学分么?
⑴如果要申报学位,商务管理每门需要成绩65分,如果仅申请毕业,则成绩为60分即可;⑵如果要转到金融管理,需要考不同的课程;⑶ 没有专科毕业不能申请本科毕业和学位,若2019年6月不能按旧计划毕业,则学分要求需要达到70学分。
16. 金融管理等8个专业名称规范后,专业计划、报考、毕业、学位的规定是什么?
专业名称及代码 (规范前) |
专业名称及代码 (规范后) |
考试计划 |
报考 |
论文 |
毕业 |
学位 |
金融 (专科) 01A0205 |
金融管理 (专科) 01A0002 |
过渡期专业考试计划不变 |
2018年6月1日起,不再接受新生; 2018年照常安排全部课程的考试, 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考生可添加原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本科)专业继续学习。 |
— |
2019年6月,中央财经大学最后一次受理毕业证书副署盖章。成功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取得中央财经大学副署盖章的相应专科层次金融专业、本科层次金融学专业毕业证书。 |
— |
金融 (独立本科段) 01B0205 |
金融学 (专升本) 01B0007 |
2018年12月,中央财经大学主考的原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最后一次受理毕业论文申报。 |
2019年9月,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请中央财经大学的学位证书。 | |||
金融管理 (基础科)(专科) 01C0203 |
金融管理 (专科) 01A0002 |
执行过渡期计划(见文件 附件) |
不再安排原执行期专业核心课程考试; 2018年6月1日起,须按照过渡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参加过渡期开考课程的考试。已经注册的老考生,此前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依然有效。 |
— |
符合条件的考生,取得北京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专科层次金融管理专业毕业证书。 2019年下半年起,按照规范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颁发学历证书。 |
— |
金融管理 (本科) 01C1203 |
金融学 (专升本) 01B0007 |
2018年12月,北京师范大学主考的原金融管理(本科)最后一次执行旧计划,且与新旧计划并行,都可申请论文。2019年6月起按照新过渡期计划执行,学分为70。 |
2018年6月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取得北京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本科层次金融学专业毕业证书。2019年6月,最后一次执行旧计划。 |
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学位。 | ||
商务管理 (基础科)(专科) 01C0204 |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01A0009 |
执行过渡期计划(见文件附件) |
不再安排原执行期专业核心课程考试; 2018年6月1日起,须按照过渡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参加过渡期开考课程的考试。已经注册的老考生, 此前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依然有效。 |
— |
符合条件的考生,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副署盖章的专科层次商务管理专业毕业证书。 2019年下半年起,按照规范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颁发学历证书。 |
— |
商务管理 (本科) 01C1204 |
工商管理 (专升本) 01B0020 |
2018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原商务管理(本科)最后一次执行旧计划,且与新旧计划并行,都可申请论文。2019年6月起按照新过渡期计划执行,学分为70。 |
2018年6月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副署盖章的本科层次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证书。2019年6月,最后一次执行旧计划。 |
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学位。 | ||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01A0201 |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01A0009 |
过渡期专业考试计划不变 |
无变化 |
— |
符合条件的考生,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副署盖章的专科层次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证书。 2019年下半年起,按照规范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颁发学历证书。 |
— |
工商企业管理 (独立本科段) 01B0201 |
工商管理 (专升本) 01B0020 |
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原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论文正常申报 |
2018年6月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副署盖章的本科层次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证书。 |
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学位。 |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