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考籍转出?
答:(1)在北京市已取得考籍的考生离开北京市前往外省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在北京市内跨区考试不需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2)未在转入地取得考籍的,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考籍转出。
(4)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市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北京自考办每年两次在国家转考平台开放期间(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将考生档案传送至转入地。
(5)考生已报考但在成绩未发放期间或违规停考期间不得办理考籍转出。
(6)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原则上不转出。
(7)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8)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9)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北京办理毕业,不得转出考籍。已经毕业的考生不办理考籍转出。
(10)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再次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