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自考专升本报名条件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2019年10月自考笔试课程报考通知》可知,2019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自考报考、缴费时间为:8月31日9时至9月9日17时。
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笔试及非笔试课程的报考与缴费。
2019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和26日、27日进行。
自2019年8月1日起, 能源管理(专科)、汉语言文学(专升本)、英语(专升本)专业的考试计划有所调整,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教育考试院调整自学考试能源管理(专科)等3个专业考试计划通知”;
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金融管理专业(专科)、金融学专业(专升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和采购管理专业(专升本)〔原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有所变更,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师范大学不再承担北京自考主考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和“北京市自学考试采购管理专业(专升本)变更主考学校通知”。
注册条件及要求
新生注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必须由本人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本市人员:居民身份证号;
(2)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号;
(3)在京工作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4)在京工作的外籍人员: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
(5)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号、军人保障卡号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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