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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年下半年自考专科毕业考试工作安排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 2013年5月30日 ] 【大 中 小】
 2013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报考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审核(考试期:1310)。报考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请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及缴费时间

  1、申报时间:2013年6月8日至16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请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页面后点击“网上业务办理”,进入页面后点击“2013年下半年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缴费时间:2013年6月8日至18日,网上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易宝支付。

  3、申报成功的标志为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三、凡顺利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申报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四、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

  五、现场审核要求及安排

  1、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专业考试计划衔接问题、课程补录问题等),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并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西直门内南草厂63号。

  3、现场审核交验材料: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所列为准。

  4、凡当期专科毕业但尚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同时申报本科毕业论文,但现场审核时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其中自学考试毕业生现场审核时须持有“毕业申报回执单”;其他院校专科毕业生现场审核时必须出具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证明中须标明取得毕业证书的具体时间。

  六、收费标准: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400元/人(专科毕业考核收费标准为:工商企业管理专业150元/人;饭店管理专业180元/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40元/人;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专业300元/人;护理专业520元/人;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400元/人;影视表演艺术及影视美术设计专业400元/科次)。

  七、成绩发布时间: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13年12月8日发布,查询成绩网站: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成绩通过者请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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