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
时间 |
事项 |
内容 |
申请 | 5月 |
10日至 20日 |
符合毕业条件将信息发到指定的邮箱中 (不发送邮件的考生,5月27、28日需增加补打《毕业申请校对单》 的环节,请按时发送邮件) |
审理 27日 专科 28日 29日 本科 |
以下办理事项均在:合肥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 1、交毕业审理费(20元) 地点:东一楼 2、凭准考证身份证到专业窗口处领取《毕业申请校对单》 3、考生凭①上机实践考核合格证、毕业论文合格证(主考院校申明不发放实践及论文合格证的除外)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 ④外省通过的课程转考手续证明 ⑤免考证书原件 ⑥自行下载初审简表A4纸打印填写完整带来 ⑦核对、签字后的《毕业申请校对单》 交到所在专业窗口处审理, 申报时注意: ①专、本科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科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用铅笔在复印件上写清考号、姓名)。 ②师范类本科27—29日,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 ③需参加资格证书考试的专业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还需携带资格证书考试的合格证长丰、肥东、肥西、巢湖、庐江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合肥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 ||
发证 时间 |
2013年 7月18-19日 |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初审凭证来市考办领取 ①毕业证书 ②电子注册证明 ③《毕业生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毕业证领取时间本网另行通知) | |
注意 事项 |
1、外省转来成绩须办理过归档手续,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申请 2、凡在合肥没有合格成绩以及没有摄像的考生不能在合肥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场办、领证,除携带以上证件外代办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 5、外省转入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毕业 6、毕业必须经过主考院校及省考办审核后方可确认(不提供毕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