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2年4月份自学考试合肥市考生,可于5月2日登陆本网查询考试成绩(含巢湖、庐江考生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5月10日—11日考生凭准考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登记查卷,逾期不再办理;同时发放4月份自考违规处理决定书,如果不按时领取,将视为《处理决定书》已经送达,不再发放。查卷结果5月30日在本网上公布。
合肥市(含巢湖、庐江)的自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发放合格证。可以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到主考院校参加实践环节、论文的考核。毕业时无须提供合格证(论文、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审理时将从成绩档案库中打印出全部合格课程,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即可申请毕业。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5月10日—11日凭准考证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领取,同时发放以前未领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未按时领取的考生请浏览自考行事历,按照上面的时间再行补领。
(准考证前四位0108巢湖、0109庐江、0102长丰、0103肥东、0104肥西,回各市、县自考办领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