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自考招生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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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 | 工学类 | 专业层次 | 专科 | 毕业学分 | 73 |
培养目标 | 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 | ||||
基本要求 |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具有一般房屋建筑机构构件的设计能力,初步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 ||||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 1.含实验的课程由主考院校按实验大纲要求安排;2.毕业考核:在市有以上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的生产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 | ||||
开考省市及课程安排 | ·河南 ·天津 ·湖南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广东 ·新疆 ·重庆 ·内蒙古 ·广西 | ||||
相关专业 | ·房屋建设工程(专科) |